论述题笔记(八)
36、商业票据监管的一般原则
(1)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商业汇票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2)上述票据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再贴现业务应有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3)承兑,贴现,转贴现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再贴现不超过4个月。
(4)贴现利率,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和调整,转贴现利率由交易者自主商定。
37、我国规定禁止哪些回购行为
(1)禁止任何金融机构挪用个人或机构委托其保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交易或作其他用途。
(2)禁止任何金融机构以租赁,借券等方式从事债券回购业务。
(3)禁止将回购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期货市场投资和股本投资。
38、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1)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
(2)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
(3)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
(4)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需要。
39、证券市场监管的对象
(1)对证券市场主体的监管
(2)对证券市场客体的监管
(3)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
40、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3)公开原则
(4)公正与公平原则
(5)国家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