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信托与租凭
第二节 信托业务
一、识记:
资金信托是指以货币资金为信托财产,各信托关系人以此建立的信托。资金信托最根本的特征是以货币形态的信托资产为中心,信托终止时,受益人所得到的是货币形态的资产。根据资金信托的标的物、货币资金的运动方式和目的的不同,资金信托可分为普通资金信托和特定资金信托两种形式。
动产信托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信托。
不动产信托是指以不动产作为信托标的物设立信托,即委托人把不动产的产权转移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对不动产进行保管、管理和处理的一种信托业务。
二、领会:
资金信托的内容和特点?
资金信托业务的特点可通过与银行存款业务的比较来认识:
1)法律关系不同。银行存款是债的法律关系。信托是产权转让的法律关系。
2)目的不同。
3)业务处理不同。服务对象重点不同;金钱吸收方式不同;收益分配不同;破产时的处理方式不同。
资金信托的内容,分为融资性资金信托、投资性资金信托、基金性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的方式和特点?
动产信托的方式一般可分为三种:管理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和管理方式。
动产信托的特点,我们可以把动产信托和与其相似的业务作一比较
1)动产信托与租赁业务的比较。当事人不同、动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租金缴纳的方法不同。
2)动产信托与抵押贷款的比较。目的不同、产权转移方式不同、财产管理方式不同、财产范围不同
不动产信托的种类和意义?
不动产信托业务的种类:
1、房屋信托业务
2、不动产保管信托业务
3、发行不动产债券信托
4、发行不动产分割证信托
5、房地产经租管理信托
6、土地执业信托
开办不动产信托业务的意义:
1、促进房地产业再生产。
2、为投资体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服务。
3、为房地产业主(用户)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