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法律(1)
第一节 宋代主要的立法与法律形式
一、《宋刑统》的制定
宋代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刑统》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成为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并且是宋代综合性的成文法典。
二、编敕活动
“编敕”,是对皇帝临时发布的敕令加以汇编,使之成为带有普遍性的法律。宋代自太祖制定四卷本《建隆新编敕》后,凡新帝继位或每次改元都有编敕。
编敕的特点表现为:宋仁宗以前是敕律并行;宋神宗以后敕的地位提高,甚至达到破律的地步;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
「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成为皇帝昭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者事所作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