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分类(一)
由于公文所反映的社会现象是极其纷繁复杂的,为了保证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有秩序、高效率地进行,就必须从分析和研究机关公文的性质、特点和作用入手,对机关日常工作活动中所使用的公文进行科学的分类。这是认识公文这一事物并探求其科学规律的一种有效的方法。这就是公文进行分类的原因。
常见的、基本的公文分类,主要是从公文的来源、使用范围、行文关系、性质与作用、内容与特点等方面来划分的。
从公文的来源来划分
可以把公文分为三类:对外文件、收来文件和内部文件。一般说来,某个机关或某个部门的文件,按照它们的来源可以分为两类:一个是外机关发到本机关的,另一类是本机关自己制定的,由本机关拟制的公文按照制发公文的目的和发送对象,又可以分为两类:一个是在本机关内部使用的公文,另一类是向外机关发送的。
(1)对外文件。对外文件简称发文。是指本机关拟制的向外单位发出的文件。例如:林业部向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对于林业部来说,这就是一个对外文件,国务院就是这个文件的针对机关;如果从国务院这个角度来说,这就是一个收来文件。
(2)收来文件。收来文件简称为收文。是指由外机关拟制的、传达其自身机关的意图、发送到本机关或部门的文件。
(3)内部文件。内部文件是指制发和使用都限于机关内部的文件。如:一些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这是机关内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