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放对象:
2015年12月及2016年3月已提交学位申请的自考本科毕业生(2016年6月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来申请学位,但尚未获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
2. 发放时间:
2016年7月10日(周日),13:30~16:30
无法在该日领取者,可在9月9日以后的每周一 ~ 周三(节假日除外)前来领取,来前请务必电话联系:64253133
3. 发放地点:梅陇路138号215室
4. 携带材料: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注:
1. 与考生学位证书同时发放的还有一份个人档案(请勿拆封,收到后需转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书与档案遗失概不补发,请考生们妥善保管!
2. 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领取。若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直系亲属或配偶代领,其他人一律不能代领。被委托人领取证书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准考证; (2)考生书写签署的、上面复印有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书面委托书; (3)说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或结婚证书原件。代领产生的后果将由考生承担。
华东理工大学自考办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