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教自考的考务考籍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2016年全面实行自学考试电子转考;
2、自2015年10月起在每场考试过程中,现场采集考生笔迹信息,考生必须正确填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笔迹信息并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
注:请带好2B铅笔)
再次提醒:
1、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必须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题,不允许使用铅笔或其它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使用2B铅笔涂答题卡/笔迹采集卡除外);
3、考生答题时不允许使用修正液/修正带等进行涂改;
4、凡出现上述不允许情况者一律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处理。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