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开始时间:2016年10月22、23、29、30日(上午9:00,下午14:30)。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两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补办临时准考证地点:梅陇路138号215室;
办理时间:周一 ~ 周三(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30;
10月22、23、29、30日,8:20~9:00,13:40~14:30;
4、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请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由于华东理工大学梅陇校区不接纳社会车辆停车,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前往考场!
5、考生在考试交卷前,不得离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6、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7、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考试期间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8、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考试作弊一经查处,将不授予华东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要受到刑法处罚,请考生务必诚信考试,不做违法之事!
华东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