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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NTET(中级)课程的通知

2015-06-29 19:43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

[沪自考委办〔2015〕5号]

华东师范大学: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的精神,鉴于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已经停考,经专业委员会论证,决定取消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NTET(中级)课程。二选一课程组中的 “教育管理原理”课程也随之取消。调整后该专业的课程总门数为13门,总学分为70学分。本市已经获得“课程与教学论”(00467,6学分)课程、“教育管理原理”(00449,6学分)课程或NTET(中级)(09287,6学分)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免考该专业一门不超过6学分的选考课程。
    本通知自2015年下半年起执行,请你校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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