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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课程管理规定

2014-11-17 19:27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为规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申请时间
本科毕业论文申请一般每年两次,具体申请时间以华政自考网公布为准。

二、毕业论文申请条件
我校自考各专业本科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在规定时间办理毕业论文申请:
1. 已获得教育部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 已通过我校自考相关专业本科计划除毕业论文外的全部课程。

三、毕业论文申请所需材料
考生在办理毕业论文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我校办理的本科段所用全部新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考本科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成绩总表原件及复印件( 如原件已归档,须由归档部门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处印章 )、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必须经教育部学信网 (www.chsi.com.cn )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信网上无法查询文凭信息的 ,考生须按学信网相关程序进行学历认证 ,并在申请毕业论文时提交由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2002年以前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须提供单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不需要提供单科合格证。
4、凡有本市外校课程转入我校的,须提供相应成绩证明(博益网查询并打印成绩单;外校的单科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凡有外省市课程转入我校的,须提供相应户籍证明或劳动合同、考籍转出地自考办开具的转考介绍信、外省市的单科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和考试时间,如有缺项应提供当地省级自考办开具的相应证明)。
5、有课程需申请免考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应在办理毕业论文申请前根据所学专业自行拟定毕业论文研究方向、选题、写作大纲并做好相关研究资料收集工作,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专业的“论文申请表”。

四、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2、选题应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适应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在本专业范围内选题,不选与本专业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题目。
3、毕业论文应遵循公认的学术规范,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完整,论证充分、语言通顺,引文应注明出处并详列参考书目及有关资料,调查报告或者单纯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
5、毕业论文格式参照《华东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字数不得少于8千字。

五、毕业论文评阅与答辩
毕业论文定稿后,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修读毕业论文课程的考生都应参加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费600元/人。

六、毕业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由两部分构成: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评阅成绩占总评比例的60%,答辩成绩占总评比例的40%。总评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总评成绩60分以下的,需重新申请修读毕业论文课程。

七、毕业论文重新申请
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登记前可多次申请修读毕业论文课程,须按照我校自考办毕业论文申请规定时间和流程,重新缴费、申请、撰写、答辩。考生一旦申请本科毕业不得再申请修读毕业论文课程。
八、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规定
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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