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自考金融管理专业证书课程考试成绩复核通知
我校自考考生对2014年11月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15年 3月 10日 上午 9 ∶ 00 -- 11 ∶ 00至万航渡路 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楼310室申请进行成绩复查登记。
考生须本人凭准考证并填写《查分登记单》登记复查(不受理代登记),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不能直接查阅试卷。
查分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