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12月7日 上午 9 ∶ 00 ~ 11 ∶ 00
地点:华政自考办(万航渡路 1575 号华政继续教育学院内)
考生如对2015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座位号并填写查分登记单登记复查(不受理代登记),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不能直接查阅试卷。复查成绩如有变动,我办会在2周内电话通知,成绩没有变动的考生我办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