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山东省申请备案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复函》(考委办函[2013]1号)文件精神,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考委)与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商联)决定合作开考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由省自考委和中商联共同制定。
二、省自考委负责制定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考试组织实施、颁发自考毕业证书等工作,并对助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中商联负责组织证书课程的教材编写、出版和发行,颁发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证书以及组织证书课程的师资培训等工作;负责设立山东省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考试专门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项目宣传推广以及证书课程的报名、培训等工作,加强对考生的思想和考风考纪教育。
四、本专业报考实行集体报名办法。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课程报考者(含不参加助学辅导的社会自学者)到中商联在各市设立的服务机构报名,由中商联服务机构到各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五、省自考委遴选山东财经大学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院校,可参与本专业的命题、阅卷、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环节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及颁发学位证书等工作。
六、自2014年4月份起开始安排课程考试,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和10月。
七、本项目何时终止由省自考委和中商联共同商定。
附件:一、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考试计划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二○一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