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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山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8-06-15 14:49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 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开考文件执行,其中护理学、中药学、药学、公安管理等委托开考专业,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必须按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审核。部分专业限制地市和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要求请参见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二、报考手续: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WWW.SDZK.CN

1、新考生报名时请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2、已注册的老考生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报名手续;未注册的老考生请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事先开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支付”功能,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45元/科,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三、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四、报名和注册时间:
新考生注册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1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2日;
现场确认地址:各市考办指定地点。
考生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至25日。
补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3日(限已取得准考证号且未报名的考生报考)。


五、注意事项: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代报,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六、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七、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附件: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10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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