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办关于中药学本科层次
论文及毕业申请工作调整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自考中药学本科专业考生的实际情况,就自考中药学本科层次论文申请、答辩等工作以及毕业申请等工作,调整如下:
1、 论文答辩申请时间:每年6月中旬(具体可参见当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后信息)。
2、 论文答辩安排时间:每年11月中旬。
3、 论文答辩申请条件:课程考核全部通过或尚有2门及以下课程未通过的中药学专业本科层次考生。
4、 论文答辩收费标准:600元/人。
5、 论文答辩成绩查询:每年12月1日可在博益网上查询(同课程成绩查询)。
6、 毕业申请时间:每年6月或12月根据自学考试考后信息公布的时间提出申请。
7、 毕业申请条件:全部课程(包括论文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毕业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查询当次自学考试考后信息。
8、 此次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9、 由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