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3月份申请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已批准,我办将于2015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在昆山路146号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三楼大礼堂颁发学位证书。届时毕业生凭领证编号以及身份证、准考证由本人亲自领取。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者,除准备好上述证件外,还须签署一份本人授权的委托书,请代领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否则谢绝代领)。
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领证编号:1~300
第二组:领证编号:301~600
第三组:领证编号:601~900
第四组:领证编号:901~1203
备注:
1、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如身份证遗失可用社保卡、护照、驾驶证代替。
3、自考办咨询电话:63564124。
4、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领证编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