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8年9月自考学士学位登记的通知
凡符合我校高等教肓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18年6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请于2018年9月1日上午9点至11点到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101室(静安区广延路123 号)办理学士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已经满足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在申请毕业当次,有且仅有一次申请学士学位机会,错过当次申请机会,将不再受理学士学位的申请。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于毕业当次在规定的时间至自考办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一、申请条件:
1、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75分(良)及以上者。
2、 英语成绩满足以下要求:已获得上海市社会考点颁发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合格证书》(笔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420分及以上),有效期从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日期向前追溯在四年内有效大专在读阶段取得的四级成绩报告单考点必须与就读学校相一致。
二、申请时需携带握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自考本科成绩证明(必须盖有红印有效)
4、 大学四级英语成绩单或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在专科就读期间考出的大学英语四级,则还需提供与四级成绩单上考点相一致 的专科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只收取现金)
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