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艺术类相关考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33号)文件的安排,11月3日(周六)和11月11日(周日)调整为工作日,为了保障考生能够按时参加考试,故对11月上述两天的自考课程考试做如下变动:
1)原定于11月3日(周六)的 “图形设计”和“产品设计”两门自考实践课考试日期延后至11月4日(周日)进行,原考试座位号、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不变。
2)原定于11月11日(周日)的“产品包装设计(上机)”自考实践课考试日期延后至11月18日(周日)进行,原考试座位号、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上海师大自考办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