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无自学考试违纪记录或记大过以上处分;2、属当年(或前一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3、八年内通过自学考试本科段全部课程;4、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 5、大学英语四级(CET4)、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达到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PETS-3)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英语成绩或证书四年内有效。申请时请带好身份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和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必须在毕业后的两年之内申请,过时视作自动放弃。
二.办理申请:
· 时间:
每年一次,2月21日-3月10日(每年具体日期以本网页公告栏通知为准)。
· 地点:
梅陇路138号215室自学考试办公室。
注: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政策规定/学位毕业”栏内《华东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