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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5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5-01-29 20:03来源:济南自考网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5]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5]4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外语考试的报考

 (一)报考条件

凡已经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学习,且毕业时间为2014年6月1日以后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2015年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自2015年起外语考试取消成绩有效期限制,考生在学习期间可自由选择年份报考。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任选1门外语报考,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选择第二外语报考。外语考试的组织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要求进行。

(三)报考手续

考生可在3月3日前登录各主考院校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安排,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报考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为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10。考生可于3月31日-4月5日登录网站http://jdems.ujn.edu.cn查询考试地点,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省学位办将成绩下达各学位授予单位,划定外语考试合格分数线,并为通过外语考试的考生发放成绩合格编号,学生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成绩合格编号。

二、学士学位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凡我省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自考学习期间的各科平均成绩达到要求、无不合格成绩、无作弊记录的考生,均可申报。

为做好新旧申报办法的衔接,2013年毕业的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本次仍可按要求申报。2016年起只接受上一年度毕业的考生申报。

(二)申报的时间和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自考毕业生须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交有关材料,提出学位申请。经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主考院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申报信息库及相关材料按照要求上报省学位办。

按照省学位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我省2015年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和学位外语考试工作有较大的变动,请各主考院校高度重视本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工作精神,按要求做好考试的报名组织和学位的审核申报工作。各市招考办也要按照文件要求协助主考院校做好本次学位外语考试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保证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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