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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6-06-07 21:16来源: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6】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不再统一组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报范围

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范围为:2016年1月31日毕业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范围: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学士学位申报条件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记录,且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成绩)以上;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良好以上;

(四)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三、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已参加山东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合格编号的;

(二)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三级及以上的(2016年1月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函授)毕业生延至2016年12月);

(三)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成绩大于等于425分)的;

(四)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课程《英语(二)》;

(五)已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山东省成人教育研究会牵头组织的第二外语(日语、俄语、法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学士学位申报工作流程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2016年6月10日前本人向所在函授站提出申请,上交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同底版电子照片(身份证号.jpg命名)、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0k;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函授站按申报条件进行初审,2016年6月12日各函授站将学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及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复审,6月中旬将复审合格者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毕业的本科生),2016年6月12日到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北办公楼310室)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齐鲁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同底版电子照片(身份证号.jpg命名)、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0k;

3、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表及复印件;

5、外语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英语(二)或专业英语成绩申请学位证的不需要交此项证明)。

五、工作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函授站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指定专人,严肃认真地做好学位信息的审核上报工作。

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6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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