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3月份申请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已批准,我办将于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在昆山路146号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三楼大礼堂颁发学位证书。届时毕业生凭领证编号以及身份证、准考证由本人亲自领取。(谢绝代领)
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领证编号:1~270
第二组:领证编号:271~540
第三组:领证编号:541~810
第四组:领证编号:811~1018
备注:
1、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如身份证遗失可用社保卡、护照、驾驶证代替。
3、自考办咨询电话:63564124。
4、2016年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领证编号见附件。
5、如考生因故不能在本次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带好相关证件于2016年9月2日~4日(9:00~11:00;13:30~16:00)到昆山路146号自考现场报名咨询处补领。
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