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17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请于2018年3月10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到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101室(静安区广延路123号)办理学士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一、申请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75分(良)及以上者。
2、英语成绩满足以下要求:已获得上海市社会考点颁发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合格证书》(笔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符合成人教育系列申请学士学位规定的合格线),有效期从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日期向前追溯在四年内有效。大专在读阶段取得的四级成绩报告单考点必须与就读学校相一致。不同年份CET-4考试成绩符合申请学位的合格线如下:
2013年6月 415分 2013年12月 415分
2014年6月起均为420分
二、申请时需携带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考本科成绩证明(必须盖有红印有效)。
4、大学四级英语成绩单或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在专科就读期间考出的大学英语四级,则还需提供与四级成绩单上考点相一致的专科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只收取现金)。
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