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能较早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学院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秋季毕业生
4月:学生向班主任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7月: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春季毕业生
11月:学生向班主任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次年3月: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有关说明
1.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详见《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2. 学生须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英语四级或PETS三级英语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 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当季将不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4. 本规定从2014年秋季毕业生开始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部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