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试题
课程代码:0092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男与乙女通过电视征婚相识,后乙提出分手,甲以自杀相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精神分裂症至今未治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法院应判决双方离婚 D.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2.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率先在离婚的法定理由上实现破裂主义立法的州是( )
A.纽约州 B.俄亥俄州
C.加利福尼亚州 D.华盛顿州
3.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是这样表述的( )
A.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B.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C.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
D.患精神病或性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
4.基督教教会法的别居制度的主要作用是( )
A.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 B.作为离婚的先行程序
C.作为离婚制度的补充 D.作为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明
5.高中生钱某于1985年9月2日出生。2003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3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企业工作。2004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 )
A.由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由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6.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不得再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B.养子女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父母子女双方签订放弃继承或扶养的协议后,彼此仍然负扶养、赡养义务
D.子女表示放弃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也有义务赡养父母
7.甲于2000年与乙结婚,1999年曾以个人名义向其父母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在甲名下,婚后甲乙夫妻共同居住。2006年,甲乙离婚。甲向其父母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B.由甲、乙共同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8.甲、乙结婚的第9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房屋经过8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B.如甲、乙将该房屋装修,装修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及装修增值部分均属共同财产
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9.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甲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C.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 D.由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10.按照亲属的分类和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己身与姑妈的外孙女是( )
A.四亲等的旁系姻亲 B.五亲等的旁系姻亲
C.四亲等的旁系血亲 D.五亲等的旁系血亲
11.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乙、丙离婚。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 )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12.王某(女)与李某婚后一直未育,李某想收养表姐的小女儿(15周岁)为女。在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中,错误的一项是( )
A.收养必须经王某同意
B.王某与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C.王某和李某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表姐的小女儿不能超过14周岁
13.《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为遭受家庭暴力暂时不能归家的妇女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的机构是( )
A.妇女联合会 B.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C.民政部门 D.非政府组织
14.王老汉现年58岁,丧偶后与邻村一妇女李二婆结婚,并迁到女方家居住。王老汉的儿子在城里某机关上班,他对此很气愤,觉得王老汉太丢子女的脸面,对王老汉说:“你要跟李二婆结婚,我也管不了。但是我们之间的父子关系从今断绝,你老了也别让我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老汉已再婚,而且已经搬到女方家居住,儿子没有义务赡养父亲了
B.王老汉的儿子还有义务赡养王老汉
C.王老汉的儿子赡养不赡养王老汉要看王老汉再婚后的条件
D.儿子不但要赡养王老汉,而且要赡养继母李二婆
15.身体有残疾的吴某(男)12岁,父母因感染艾滋病接受治疗,生活困难。孙某(男,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正确答复是( )
A.吴某父母双全,不能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
A.办理结婚登记 B.办理离婚登记
C.宣告婚姻无效 D.撤销婚姻
17.张三为精神病人,有30万元财产。张三长期下落不明,由其妻提出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其妻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B.其妻与张三的婚姻关系自动消失
C.其妻为张三财产的代管人
D.张三失踪前打伤李四所欠医疗费2万元,由其妻从张三的财产中支付
18.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19.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B.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C.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D.张某还款时应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孙某支付利息
20.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一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万元用于美发店的经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该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
C.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承担一半的清偿责任
D.该债务系二人分居之后所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由柳某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21.女青年孙丽2009年嫁给了刘强,后来孙丽发现刘强在农村老家有妻子赵某,若以重婚为由请求宣告孙丽、刘强的婚姻无效,请求权人为( )
A.孙丽 B.赵某及刘强的父母
C.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 D.刘强所在单位
22.《婚姻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 )
A.予以劝阻 B.予以调解
C.向法院起诉 D.予以拘留
23.我国《婚姻法》对扶养是分别各类主体加以规定的,在提法上( )
A.有的称扶养 B.有的称赡养
C.有的称收养 D.有的称抚养
24.根据现行法律的精神,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有( )
A.一方专用的衣物 B.一方参与科技竞赛取得的奖牌
C.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在作品出版后取得的报酬
25.属于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包括( )
A.舅与外甥的女儿 B.叔与侄女
C.表姐与表弟 D.继兄与继妹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父系亲
27.协议离婚
28.丧服制度
29.婚姻成立的私益要件
30.作为送养人的社会福利机构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婚生子女推定的原则和方法。
32.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在身份上的效力有哪些?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33.论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4分)
34.(本题10分)
宋某(男)与马某(女)于1993年10月结婚。1995年,宋某的好朋友陈某和张某想合伙开一个超级市场,邀请宋某入伙。宋某和马某商量,马某同意。宋某遂将家里的积蓄1.5万元投资入伙,之后宋某成为好运来超市的合伙人。由于宋某很有管理能力,陈某和张某逐渐将超市的管理经营工作都交给宋某打理。“好运来”超市连年盈利,宋某在超市的份额已经达到30万。2004年4月,宋某和马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但马某被其单位辞退,处于失业状态,马某打算在超市工作。宋某与马某就超市的投资达成协议,约定宋某将自己的一半份额转让给马某,马某成为“好运来”超市的合伙人,占有15万元的份额。但是,“好运来”超市的其他合伙人陈某和张某不同意马某入伙,并不经马某同意对合伙企业的经营做出决策。马某遂于2004年5月8日将陈某和张某诉至法院。原告马某诉称,我与宋某达成协议,合法地拥有了“好运来”超市15万元的份额,已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被告拒绝承认我的地位,侵犯了我的权利,要求法院判令陈某和张某确认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地位。被告陈某和张某答辩称,我们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权决定新合伙人的入伙,马某不懂经营管理,超市也不缺人手,我们可以反对马某入伙。法院经询问陈某和张某,其二人均不愿意购买马某所持有的份额,也不同意宋某退伙或者退还已经属于马某的财产份额。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马某是否能够取得合伙人地位?
35.(本题14分)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4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赵某辞职在家,专门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双方又书面约定今后各自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离婚后不久,赵某发现王某曾在2007年3月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王某,要求再次分割房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
①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
②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2004年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
(2)赵某请求再次分割房产的依据是什么?赵某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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