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宣传
1、2015年起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消7月份考试
从2015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原一年三次自学考试(4月、7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4月、10月),7月份不再安排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
2、考试提醒
(1)我市全部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内均安装监控,配有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应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为本、文明应考。
(2)考生应按照考试通知单上考场和座号就坐,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考生按违纪处理!
(3)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入场,按作弊处理!
(4)考试作弊,本次各科成绩均判零分!考试替考,将推迟三年毕业!
(5)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离场,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3、我市自学考试老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
老考生可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登陆省考试院网站报名,也可联系当地自考办由区县自考办协助报名。
2015年4月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至24日,2015年2月5日至6日。
4、考试通知单
无论是现场报名还是网上报名,考生都可以在考试前一周登陆省考试院网站自主打印考试通知单。
5、考试成绩
省、市考试院网站提供自考成绩查询,当次成绩可于考试结束一月后网上查询。
6、单科合格证
考生考试合格,不再领取单科合格证,可从网上打印成绩作为办理毕业证的凭证。
7、转档时间
转档考生可于每月15日(遇节假日、周末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到市自考办档案室办理。
8、申请毕业办证时间
上半年5月中下旬,下半年11月中下旬,申请毕业考生请提前咨询当地自考办或所属学校。
9、毕业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报名时间
每年的6月18日—24日或12月18日—24日,考生可登陆省考试院网站报名。
10、教材征订
我市自学考试教材现场征订时间为6月18日—24日和12月18日—24日,考生可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其他时间考生可联系当地自考办预定。
11、英语、计算机免考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二)。
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为选考课,考生如不考英语(二)课程,需加考其他课程(不少于14学分),加考课程从自学考试计划中选考未考过的课程,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能参加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时间是6月18日—24日和12月18日—24日。
12、市及各区县咨询电话
张店2282569淄川5181294博山4181364临淄7123626周村6412987桓台8264150高青6973644沂源3229038 市自考办咨询、监督电话:2793615 市自考办档案室电话:2591120,市自考办档案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市委党校院内2号楼1楼。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