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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须知

2015-11-16 18:53来源:张店教育网
已完成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的(准考证号0303开头的)自考考生,可在张店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请办证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具体时间安排:
1、领取办证材料:11月16日--11月20日,同时缴纳毕业审定费;
2、上交办证材料:12月1日--2日;
3、领取毕业证时间:2016年3月中下旬。(特殊专业时间延后)
二、 需要领取的办证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所有单科合格证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目统计表、报名登记卡、档案袋。
三、考生须上交以下材料:
1、所有单科合格证(按考试时间先后顺序装订好);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科目统计表;
4、报名登记卡;
5、档案袋;
6、两张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一份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zikao2282569@126.com),照片为本人姓名,照片格式要求:近期、免冠、浅蓝背景、2寸、大小100K以内、JPG格式.
7、据教育部要求,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进行前置学历的审核。所有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含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若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本科毕业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与本科信息不一致,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凡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无法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时间为20个工作日,请需要开具报告的考生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办理。
8.申请免考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1)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③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说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2)社会证书类免考须上交证书原件(如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NIT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社会职业类考试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2005年6月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不能用于免考英语课程。
 考生上交的各类证书均需上交原件和复印件,并用铅笔在证书原件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专业和准考证号。
9.由于办理毕业上交的所有各类证书原件,在发放自考毕业证书的同时一并退给考生,毕业审核期间证书原件不返还、不复印、不开具任何证明,因此,请考生提前留存证书复印件。若考生确需使用证书原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自愿放弃本次毕业申报资格后,予以退还。
10.考生申报时务必提交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于我们在审档期间与您联系!!
1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和电子商务专业(专科)需要上交“高级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证”,缺一不得办理毕业手续。
12.参加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NIT考试、PETS考试的考生请注意,请需要上述证书考试成绩毕业的考生查询到成绩后再申报本次毕业(2015年下半年成绩已可查询,证书发放预计在12月上旬)。
13、毕业审核一律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予补办,经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待符合毕业资格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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