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府的经济职能(识记)
1、政府经济职能的含义;
答: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依法地国家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时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具体地说,政府经济职能是以政府机构为行为主体,从社会生活总体的角度,对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的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的功能。它是为了实现一定目标而采取的赤峰市和组织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的总称。
2、政府经济职能的特点;
答:政府经济职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政府经济职能的阶级性和广泛性。
2)政府经济职能的共同性和特殊性。
3)政府经济职能的强制性和服务性。
4)政府经济职能的适应性和层次性。
5)政府经济职能的专门性和业务性。
3、经济体制的概念;
答:所谓经济体制,是指一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组织和管理经济活动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和,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经济决策结构、经济调节结构、经济利益结构、经济组织结构等。
4、计划经济体制的含义和主要特点;
答:计划经济体制是运用中央政府的集中决策和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政府无疑是计划的编制者和组织实施者,它对国民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直接经营。
这种体制的主要特点是:
1)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方面,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和单一的经营方式;
2)在经济决策结构方面,经济活动的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政府手中,企业没有多少经营自主权;
3)在经济调节结构方面,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对经济进行管理,市场机制的作用微小;
4)在经济利益结构方面,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过分强调国家利益,忽视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的利益,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
5)在经济组织结构方面,按行政系统和行政区划来组织经济活动。
5、市场经济体制的含义;
答: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自动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生产什么、怎么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都依靠市场供求的力量来解决,市成为构架经济流程的中心环节。
6、市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答:市场是指组织化、制度化的交换,是一系列制度的聚合。
市场主要由以下内在要素构成:
1)市场主体。
2)市场体系。
3)市场机制。
4)市场秩序。
7、政府失灵的含义;
答: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判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分配,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效率偏低。
8、政府能力的特征;
答:政府能力具有如下特征:
1)综合性;
2)双重性;
3)复杂性;
4)服务性。
9、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答: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
2)合理原则;
3)效能原则;
4)责任原则;
5)监督原则。
10、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答: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努力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批程序严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
11、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目标;
答: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目标是:
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政府经济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
2)调整政府经济管理的组织结构,加强和优化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养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3)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牵头负责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
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政府经济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经济职能运行的法制化。
12、政府监管国有资产的原则;
答: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要根据国家统一所有、政资职能分开、政府分级管理、企业独立经营等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经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3、国家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义务。
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义务是:
1)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而已和结构的调整;
2)保持和提高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3)探索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4)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
5)尊重、维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
6)指导和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1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答: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2)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3)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
4)依照法宝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5)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6)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