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形文字法律的一般概况
一、楔形文字法律的概念:
楔形文字是起源于古代两河流域的一种古老文字,因为这种文字是用削尖的芦苇杆或木棒在泥板上刻画而成,很象木楔,故称楔形文字。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1世纪,在两河流域广泛使用。
楔形文字法指古代使用楔形文字编写的法律的总称,包括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依兰人、赫梯人等建立得国家所适用得法律。此法律起源于两河流域之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有学者称为美索不达米亚法,但范围过窄。如称其为古“近东法律”,又过广泛,因为犹太法和埃及法不属于楔形文字法律。楔形文字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本身带有独特的结构、体系和共同特征,它既不同于埃及法,又与后来的希腊法、罗马法存在很大差异。
二、楔形文字法律的沿革:
楔形文字法律在古代法律史上存在大约有3000年左右的历史,有其产生、发展到消亡的具体过程。
前3000年左右,西亚两河流域南部出现一些奴隶制小国,称为城市国家,法的形式是习惯法。小国间经常发生战争,后来乌尔国家实现统一,称为乌尔第三王朝,其创始人乌尔纳姆编纂了适用全境的成文法典《乌尔纳姆法典》,是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除序言共29条,序言提到乌尔纳姆权力是神授的,按神的意图在人间确立正义和社会秩序。其主要内容规定:禁止巫术,主人要给捕获奴隶者一定报酬;伤害他人要罚款及婚姻、家庭、继承、刑罚等方面的规定。
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随后出现的小国制定了一些成文法典,有拉尔萨的法典三件,即《苏美尔法典》、《苏美尔亲属法》和《尼尼微法律教本》,伊新的《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埃什嫩那的《俾拉拉玛法典》等,都用楔形文字书写。从内容看,社会上雇佣、租赁、借贷不动产及奴隶的买卖十分流行。法典以罚金、赔偿的方式来取代过去实行报复的手段,还较详细地规定了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的内容。技术、体系比《乌尔纳姆法典》更进一步,《俾拉拉玛法典》和《李必特·伊丝达法典》还有序言和结语,都对《汉穆拉比法典》以影响。
前18世纪,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吸取两河流域固有的苏美尔·阿尔德立法,与伊新·拉尔萨时期各小国立法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汉穆拉比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