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考《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基础》自学考试大纲:第八章 民事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民事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理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理论,把握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以及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证据、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民事诉讼程序等法学知识和法律制度,学会运用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制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仲裁法
(一)仲裁法概述。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法的概念;仲裁范围;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二)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协会。
(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概念和内容;仲裁协议的效力。
(四)仲裁程序。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
(五)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二)民事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参加人的概念;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证据保全;证明责任;证明程序。(五)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
(六)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
(七)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
三、考核知识点
(一)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概述
(二)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
(三)劳动争议仲裁
(四)劳动争议诉讼
四、考核要求
(一)仲裁法
1、识记:(1)仲裁的概念和特点;(2)仲裁协会的规定;(3)仲裁协议的概念。
2、领会:(1)仲裁范围;(2)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的规定;(3)仲裁协议的特征。
3、简单应用:(1)仲裁法的基本原则;(2)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3)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
4、综合应用:(1)仲裁法的基本制度;(3)仲裁程序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
1、识记:(1)民事诉讼的概念;(2)民事诉讼法的概念;(3)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4)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5)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领会:(1)民事诉讼参加人;(2)证据保全;(3)财产保全;(4)先予执行。
3、简单应用:(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4)证明责任;(5)证明程序。
4、综合应用:(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2)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