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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考《旅游法规》自学考试大纲:第一章 旅游法基础知识

2018-08-15 11:09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一章  旅游法基础知识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本章内容的学习,应达到以下目的与要求:
学习认识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什么是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我国的旅游立法等与旅游法相关的基本问题。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的概念、特征、形式
(二)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四)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第二节 旅游法概述
(一)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我国的旅游立法
(三)国际社会的旅游立法
三、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二)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三)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四)我国的旅游立法
四、考核要求
(一)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  领会:
(1)法律与国家;(2)法律与政策;(3)法律与道德。
(二)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1、  识记:
(1)法律责任;(2)法律制裁。
(三)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  识记:
(1)旅游法。
2、  领会:
(1)旅游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四)我国的旅游立法
1、  领会:
(1)我国的旅游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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