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带好论文提纲、准考证提前二十分钟到指定地点接受老师辅导,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提前向辅导老师请假并将论文提纲电邮发给老师。
本次见面辅导后,考生原则上以电子邮件方式和辅导老师联系。请考生于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之前(含当日9:00-11:00,13:30-16:00)将论文正式打印稿(一份)交给自考办(论文格式请看华政自考网“本科论文格式样本”),同时法律、律师专业考生请将论文电子版发到hdzfzk_fl@163.com,金融管理专业考生请将论文电子版发到hdzfzk_jr@163.com,邮件标题和作为附件的论文电子版名称都要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论文题目和指导老师;正式打印稿和电子版必须为同一版本,此为最终稿,延迟或不交论文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初步安排在11月21日和22日举行,具体时间将于11月17日在华政自考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以免错过答辩,从而影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