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发放2017年上半年自考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1.发放对象:
2017年6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考拿到学位的本科生。
2.发放时间:
2017年10月25日(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发放地点:
仙霞路350号教学楼214室。
4.携带材料:
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注:
1.凡9月20、21日未来领取自考毕业证书的考生也请10月25日来领取。
2.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领取。若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其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领取证书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准考证;(2)考生书写签署的书面委托书,上面写有“代领产生的后果将由考生承担”字样;(3)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