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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考投资银行学自学考试大纲:第六章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2015-09-21 08:41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六章 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一、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分类;明确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的特点和区别;把握投资基金当事人及其关系;了解投资基金发起设立与运作的过程和内容;熟悉投资基金设立的程序、条件和文件;熟悉基金的发行和认购方式与过程;掌握基金投资管理决策的相关内容;明确投资基金的立法及监督的重要性。
二、 课程内容
第一节 投资基金的概念及分类
一、 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
(一) 投资基金的含义
(二) 基金的优点
(三) 基金的局限性
二、 基金分类
(一) 按照组织形态的差异来划分: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二) 按照基金的受益凭证能否赎回划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三) 按照投资对象划分: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认股权证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四) 按照其他标准划分:
(1) 按照基金投资的目标划分:积极成长型基金、成长型基金、成长与收入基金、平衡型基金、收入型基金
(2) 按照买卖是是否需要支付手续费划分:收费基金和不收费基金
(3) 伞形基金和基金中基金
(4) 对冲基金
(5) 套购基金
(6) 指数基金
第二节 基金当事人及其关系
一、 基金投资者——基金受益人
(一)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
(二) 基金持有人的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
(一) 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格
(二) 基金管理公司的职责
(三) 基金管理公司的退任
三、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公司
(一) 基金托管公司的设立条件
(二)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三) 基金托管人的退任
四、 基金代理人——基金承销公司
五、 四方当事人的相互关系
第三节 我国的基金发起设立与运作
一、 基金发起人
(一) 发起人的权利
(二) 发起人的责任
二、 基金公司章程和信托契约
(一) 公司章程
(二) 信托契约
三、 基金设立程序和申报文件
(一) 申请报告
(二) 发起人名单
(三) 发起人协议
(四) 基金信托契约
(五) 招募说明书
(六)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起人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发起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
(七)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 募集方案
(九) 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 基金证券发行与认购
(一) 基金证券的发行
(二) 基金证券的认购
五、 基金上市交易
六、 基金的转让与赎回
三、 考核知识点
(一) 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
(二) 投资基金的优点和局限性
(三) 投资基金的分类
(四) 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理人及其四方当事人的相互关系
(五) 我国基金发起人的权利和责任、基金公司章程和信托契约、基金设立程序和申报文件、基金证券的发行、认购、上市交易、转让与赎回
四、 考核要求
(一) 投资基金的概念及分类
1. 识记:(1)投资基金的含义及特征(2)基金的分类
2. 领会:(1)基金的优点(2)基金的局限性
(二) 基金当事人及其关系
1. 识记:(1)基金投资者——基金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目标和计酬方式(3)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格、职责与退任(4)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公司的设立条件、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与退任(5)基金代理人——基金承销公司的业务内容
2. 领会:(1)四方当事人的相互关系
(三) 我国的基金发起设立与运作
1. 识记:(1)基金发起人的含义(2)基金设立申请提交的文件
2. 领会:(1)基金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和信托契约的主要内容(2)基金证券的发行(3)基金证券(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海外基金)的认购(4)基金的上市交易(5)基金的转让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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