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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考《学校心理学》自学考试大纲:第五章学校心理辅导教师

2015-10-20 08:12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五章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应具备的素质与职业技能、职业特征,及资格与培养,对学校心理辅导教师作测评与考核,更好地提高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自我效能感。

二、课程内容
(一)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必须具备的理念
(二)学校心理辅导的校内组织与管理
(三)班级经营的团体心理辅导
(四)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职业特性
(五)学校心理辅导专业人员的资格与培养
(六)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进修与培训

三、考核知识点
(一)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在培养学生的的心理素质方面的差异。
(二)我国的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化途径和发展方向。

四、考核要求
1、识记:(1)可持续发展;(2)心理咨询室;(3)班级经营;(4)团体心理辅导;(5)同质团体;(6)异质团体;(7)教师性格特征;(8)资格考核;(9)学校心理士;(10)继续教育;(11)自我开示。
2、领会:(1)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应具备的理念。(2)团体心理辅导的设计步骤。(3)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自我测量和考核。
3、简单应用: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或心理辅导的年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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