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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考《学校心理学》自学考试大纲:第六章学校心理辅导教师

2015-10-20 08:13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六章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明确学校心理咨询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掌握咨询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术,特别是三种基本心理咨询技术流派;了解世界各国对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认证制度,及其对我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的重要性。

二、课程内容
(一)学校心理咨询是什么
(二)心理咨询面接的方法与技术
(三)以人为中心的咨询方法:来访者中心
(四)心理动力学的咨询方法:精神分析
(五)从行为主义到建构主义的咨询方法:认知-行为疗法
(六)国际上其他心理咨询技术的介绍
(七)学校心理咨询师的督导制

三、考核知识点
(一)心理咨询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主要任务和目的。
(二)心理动力学、认知-行为主义和以人为中心的三种心理咨询理论和技术。
(三)国际上其他新的心理咨询技术或方法。
(四)心理咨询师的督导制和资格认证制度的重要意义。

四、考核要求
1、识记:(1)学校心理咨询;(2)洞察;(3)面接;(4)非语言行为;(5)追踪调查;(6)心理动力学;(7)精神分析;(8)认知-行为疗法;(9)建构主义;(10)系统脱敏法;(11)来访者中心疗法;(12)自我概念;(13)演剧心理咨询;(14)箱庭疗法;(15)叙述性方法;(16)督导制;(17)资格认证。
2、领会:(1)心理咨询面接的基本方法与技术。(2)心理咨询过程中的五种基本技术。
3、简单应用:心理咨询中的初次面接。
4、综合应用:结合案例使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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