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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考《学校心理学》自学考试大纲:第十二章特殊需要学生的心理辅导

2015-10-23 07:57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十二章 特殊需要学生的心理辅导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从“特殊需要”学生的定义切入,分门别类提出各种不同特殊需要学生诊断和鉴别的方法,以及对于特殊需要学生的教育评估;针对不同类别的特殊儿童,提出相应的课程设计方案;从学校未来发展的角度提出各种特殊需要学生的心理干预及管理方法。

二、课程内容
(一)什么是“特殊需要”的学生
(二)特殊需要学生的诊断与教育评估
(三)课程设计与特殊教育
(四)实施融合教育
(五)学校的心理干预及教育管理方法

三、考核知识点
(一)对“特殊需要学生”的含义理解。
(二)我国实施融合教育的益处,及其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家庭与社会在整个特殊需要学生心理辅导中的角色和任务。
(四)对智力落后儿童最有效的教育方法。
(五)自闭症儿童诊断中需要注意的要点。
(六)及早从普通班级中发现天才儿童的重要性与诊断方式。

四、考核要求
1、识记:(1)特殊需要;(2)自闭症;(3)智力落后学生;(4)阿斯贝格综合症;(5)学习障碍;(6)个别化教育计划;(7)情绪障碍;(8)融合教育;(9)天才学生;(10)回归主流教育。
2、领会:(1)对各种类别的特殊需要学生的诊断与评估。(2)对特殊需要学生的课程设计及特殊教育。(3)融合教育对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习与成长的影响。
3、简单应用:用DSM-IV诊断自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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