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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考《保险学原理》自学考试大纲:第十一章财产保险

2016-08-11 09:17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十一章 财产保险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凡人身保险以外的所有其它各种保险都可纳入财产保险的范畴,所以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也属于财产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是指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通常又称为财产损失保险。本章主要讨论广义的财产保险(但机动车辆保险和海上保险除外)。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与赔偿方式,理解财产保险的分类;掌握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险种的概念、分类、保险标的范围、保险责任、赔偿处理等基本知识;掌握责任保险的概念、承保对象和分类,理解责任保险的特点以及四种责任保险的主要内容;掌握信用和保证保险的概念及区别,理解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的特点;掌握农业保险的概念与分类,了解农业保险主要险种的内容。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利害关系。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大体分为三种:所有权、占有权和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
(二)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一般有四种:
(1)第一损失保险和赔偿方式:保险人把小于或等于保险金额的损失称为第一损失。保险人只对第一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方式在计算赔款时不考虑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之间的比例,损失只要在保险金额限度内,保险人就按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付。
(2)不定值保险和比例赔偿方式:在保险单上不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当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低于损失发生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时,可视为不足投保,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损失。
(3)定值保险和赔偿方式:在保险单中列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只要是全部损失,保险人就按全部保险金额赔偿,而不考虑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若发生部分损失,先确定受损程度,然后按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赔偿。定值保险赔偿方式一般使用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船舶保险和高档工艺品的保险。
(4)重置价值保险和赔偿方式:保险双方按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果保险金额高于损失发生时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保险人按重置价值赔偿;如果保险金额低于损失发生时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保险人仅负比例赔偿责任。
(三)财产保险的种类
广义的财产保险也可被划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1)财产损失保险。具体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等。
(2)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既可以在各种财产保险之上附加承保,如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船舶碰撞责任保险等,也可以单独承保,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体地说,它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承保对方信用的一种保险。如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出口方因买方不履行贸易合同的义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保证保险承保的也是信用风险。具体地说,它是被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通常分为忠诚保证保险和确实保证保险两类。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简称企财险,是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它是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与企业经济利益相关的财产为主要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保险财产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
(一)保险标的的范围、损失及保险金额
(1)保险标的的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财产范围包括: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保险标的涉及的范围有可保财产、特保财产和不保财产。
可保财产:指为保险人接受的财产。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也可以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
特保财产:是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后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财产。
不保财产:保险人不予承保的财产。
(2)保险标的的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传统的财产保险只对保险责任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提供保障,因物质损毁而引起的间接损失则不负赔偿责任。利润损失保险可作为传统财产保险的一种附加和补充。
(3)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
是保险人对被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负责赔偿的最高额度,也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账面计算法和估价计算法。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
主要有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各类财产的赔偿处理方式遵循一条原则:若保险金额高于损失时保险标的价值,就全额赔偿损失;若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价值,就按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价值的比例赔偿受损财产。
施救、抢救、保护费用的赔偿要与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分别计算,即可以按两个保险金额计算,均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四)企业财产保险的费率
包含了基本险和综合险的费率,是保险人根据企业财产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收取保险费的计算标准率。不同企业财产的种类,按其性质、危险的大小、损失率高低和经营费用等制定出不同的企业财产保险费率。企业财产保险费率主要有:
(1)基本险费率:分为工业险、仓储险和普通险。
(2)综合险费率:基本保险责任不能满足被保险人的需要,经投保方和保险方协商决定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或保险财产范围而增加的费率。综合险的年费率高于基本险。
(3)短期费率:保险期限不到一年的保险费率。保险期为半年的,按年费率的60%计收保险费;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保险人主动提出终止保险合同的,按日计算退还保险费。
(五)企业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指以城乡居民家庭财产为主要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家庭财产保险综合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家庭财产附加保险、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等。
(一)家庭财产保险综合险
(1)保险标的的范围
家庭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是坐落、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的地址的家庭财产,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及存放于室内的其他家庭财产。位于被保险人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也是可保财产。有些家庭财产属于不保财产。
(2)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只有在保险单载明的地址(保险地址)内,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才负赔偿责任。同时也有一些除外责任。
家庭财产的损失也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家庭财产保险的金额和费率
家庭财产一般无账目可查,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差别很大,因此保险金额一般只能由被保险人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自行估计确定。
家庭财产保险的期限为1年,费率一般为1‰-3‰,盗窃险的费率一般在1‰-2‰。一般对集体投保费率上给予优惠。
(4)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当家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造成保险财产的损毁,保险人按第一危险责任给予赔偿。对于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也以不超过该险别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可以获得风险保障,保险期满后又能获得还本。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所交的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收入,在保险期满时将原交保险储金如数全部退还被保险人。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方法、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相同,不同之处仅在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采用按份数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保险储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险费,因此,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中的保险储金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中的保险费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储蓄性的。
(三)家庭财产附加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还有多种附加险,如附加盗窃险,附加家用电器安全险,附加管道爆裂及水渍险,附加现金、首饰盗抢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自行车盗窃险等。其中,盗抢险是最为普遍的一种附加险,只有在投保家庭财产险时才可以选择投保该险种,一般不可单独投保。
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被保险人存放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所导致损失在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四)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
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间多为3年或5年,其最大的特点是集保障功能和投资理财功能于一体。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赔偿处理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类似。同时,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还规定投保人以交纳保险投资金的形式投保保险,并将保险投资金投资于国债或与利率联动。在保险期间届满或中途退保时,不论保险人是否支付过保险赔偿金,投保人均可按合同约定领取给付金。
第四节 国内运输保险
是指以国内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和交通工具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一)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货物运输保险,就是对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造成货物损失,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
(2)特点:保险标的动静结合,以动为主;保险责任起讫时间的不确定性;货物运输保险的定值性;保险责任的广泛性。
(二)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分为水、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一般分为普通责任、特约责任、附加责任和除外责任。
普通责任是保险人对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货物都有可能遭遇的危险所造成的损失,或由此引起的费用支出给予的保险保障;特约责任是保险人对某种运输工具(比如飞机在空中、轮船在海上)运送货物时可能遭遇的特有危险所引起的损失,以及有关费用给予的保障;附加责任是对某些特殊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及其费用给予的保障;除外责任是保险人对货物运输途中不予承保的责任。有时为了明确责任界限,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同意,将部分不予承保的风险,放到附加责任中予以承保。
(1)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外加除外责任。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分为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又分为航空险和航空一切险)和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
(3)邮包保险:是以邮包运送过程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五节 航空保险
航空保险原来称为飞机保险,是以飞机及其有关利益、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保险。现代航空保险已经包括所有航天器,例如热气球和人造卫星的保险。
(一)航空保险概述
航空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和属于人身保险的航空意外险是两种保险。航空保险由除旅客以外的和航空有关的机构购买,它们包括飞行器的所有者和运营者、机场的运营者、飞行器制造商以及为飞行器提供部件和仪表的生产商。
航空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两类。财产保险主要承保飞行器本身遭受损坏的风险,责任保险主要承保由于飞行器的事故造成人员损失的第三者责任险。航空保险中的财产险建立在开放风险的基础之上。所谓“开放风险”并不是说任何风险都获承保,而是指除了除外责任之外,其它风险都被承保。“开放风险”适合于飞行器的事故特点。
(二)飞机保险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险别:(1)飞机机身险;(2)第三者责任险;(3)旅客法定责任险;(4)货物法定责任险;(5)其他飞机保险险种。
第七节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通常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各种财产保险附加险承保的责任保险;另一种是需要单独承保的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责任保险指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一种无形的、非实体的财产保险,其承保标的是责任风险。
责任保险的特点是:
(1)比其他保险更依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
(2)保险人不仅直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被害的第三者的利益,两者同时存在。
(3)责任保险承保的标的,是无固定金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责任保险单均无保险金额而仅规定赔偿限额。
(二)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
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是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分法律规定的和合同规定的两种。
(1)法律责任:通常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过失损害他人而负有的法律规定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分为过失责任和绝对责任两种。
(2)合同责任:也称约定责任,这是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责任保险承保的合同责任可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两种。
(三)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
(1)公众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在各个固定场所(地点)、运输途中、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中由于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实际上是一种场所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险:承保制造商、销售商和修理商等生产、销售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产品使用者或他人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职业责任险: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律师、会计师、建筑设计师,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工作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雇主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作意外导致烧伤、致残、死亡或患上职业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节 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它们承保的风险不是被保险人的疏忽,也不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是被保证人的故意行为。
(一)信用、保证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1)信用、保证保险的概念
信用、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替被保证人负经济赔偿责任。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债务人)根据权利人(债权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
(2)信用、保证保险的特点
一般保险合同是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签订的,而信用、保证保险的合同当事人有三方,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和权利人。
在信用、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诺的责任通常是“第二性”付款责任。信用、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对被保证人的债务偿付、违约或失误承担附属性责任的书面承诺。
被保证人对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赔偿,有返还给保证人的义务。
保险人经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只是收取担保费而不从中盈利。
(二)信用保险的种类:从信用保险的业务内容看,一般可分为一般商业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三类。
(三)保证保险
(1)忠诚保证保险:是雇员、保证人和雇主三方的合同,雇主是保证契约的持有人(被保险人),由他支付保费。保证人(保险公司)对雇主因雇员(被保证人)的不诚实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确实保证保险:是对业主或其他权利人的保证,其保险标的是权利关系人因无力或不愿履行应尽义务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代为赔偿。
(四)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区别
第九节    农业保险
(一)农业保险的概念和分类
农业保险是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畜、禽)在生长、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不同于农村保险。农村保险范围较广,它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在农村所举办的各种保险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农业保险、农业生产者的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还包括乡镇企业的各种财产、人身、责任等保险种类。
农业保险量多、险种多、面广,按其保险对象可划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二)种植业保险
种植业保险以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为保险对象,主要是农作物保险。按作物的生长阶段可分为生长期农作物保险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三)养殖业保险
养殖业保险是一种死亡损失保险,其保险标的是牛、马、骡、驴等大牲口和猪、羊、兔、鸡、鸭等畜禽以及鱼、虾、蟹等水产品。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同意,可特约承保一些其它责任。养殖业保险分为牲畜保险、家畜、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和其它养殖保险。
 
三、考核知识点
(一)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二)企业财产保险标的的范围、保险金额、赔偿处理
(三)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四)家庭财产保险标的的范围、保险金额、赔偿处理
(五)航空保险的购买者
(六)责任保险的种类
(七)信用保证保险的特点
(八)农业保险的概念与种类
 
四、考核要求
(一)财产保险概述
1、识记:(1)财产保险;(2)可保利益的种类;(3)第一损失保险;(4)财产保险的种类。
2、简单应用:(1)举数字例子说明不定值保险和比例赔偿方式。
(二)企业财产保险
1、识记:(1)可保财产;(2)特保财产;(3)基本险费率的种类。
2、领会:(1)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有哪几种确定方式?(2)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的责任范围;(3)企业财产保险赔偿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3、简单应用:(1)短期费率的计算标准。(2)企业财产保险赔偿金额的计算(掌握本章思考题的相应知识点)。
(三)家庭财产保险
1、识记:(1)家庭财产保险的不保财产。(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2、领会:(1)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运作原理。(2)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和赔偿处理。(3)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的运作原理。
3、综合应用:涉及到重复保险的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金额计算(掌握本章思考题的相应知识点)
(四)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1.识记:(1)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2)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种类。
2.领会:(1)基本险的保险责任;(2)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五)航空保险
1、识记:(1)航空保险;(2)航空保险的投保者;(3)飞机保险的险别种类。(4)开放风险。
2.领会:(1)飞机机身险的责任范围。
(六)责任保险
1、识记:(1)责任保险;(2)责任保险的种类;(3)责任保险的特点。
2、领会:(1)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2)公众责任保险的种类。
(七)信用、保证保险
1、识记:(1)信用保险;(2)保证保险;(3)三个方面的当事人。
2、领会:(1)信用、保证保险的特点。
(八)农业保险
1、识记:(1)农业保险。
2、领会:(1)农业保险与农村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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