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考《旅游法规》自学考试大纲:第四章 合同法律规定
第四章 合同法律规定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本章内容的学习,应达到以下目的与要求:
了解并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合同特征、订立合同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担保、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等法律规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
(三)合同的形式和条款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二)无效合同
(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履行的原则
(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三)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保全措施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三)合同的终止
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
(一)担保的目的和方式
(二)保证形式的担保
(三)抵押形式的担保
(四)质押形式的担保
(五)留置形式的担保
(六)定金形式的担保
第七节 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违约责任
(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三、考核知识点
(一)合同法概述
(二)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效力
(四)合同的履行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六)合同的担保
(七)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四、考核要求
(一)合同法概述
1、 识记:
(1)合同。
2、 领会:
(1)合同的法律特征;(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
1、 识记:
(1)合同的形式;(2)合同的一般条款;(3)合同的示范文本。
2、 领会:
(1)合同订立的过程。
3、 简单应用:
(1)合同的主体资格。
4、 综合应用:
(1)格式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
1、 领会:
(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2)无效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
1、 识记:
(1)履行的原则;(2)履行中的抗辩权;(3)代位权;(4)撤销权。
2、 领会:
(1)同时履行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 领会:
(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终止。
2、 简单应用:
(1)合同的转让。
(六)合同的担保
1、 识记:
(1)担保的方式;(2)保证;(3)抵押。
2、 领会:
(1)保证人;(2)抵押合同;(3)抵押登记;(4)留置形式的担保。
3、 综合应用:
(1)定金形式的担保。
(七)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1、 识记:
(1)违约责任;(2)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2、 领会:
(1)违约责任的性质;(2)严格责任原则。
3、 简单应用:
(1)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2)责任竞合。
4、 综合应用:
(1)不可抗力;(2)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