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考《旅游法规》自学考试大纲:第十四章 旅游争议处理法律规定
第十四章 旅游争议处理法律规定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本章内容的学习,应达到以下目的与要求:
了解旅游争议处理的各种方法,掌握旅游投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旅游投诉法律规定
(一)旅游投诉概述
(二)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三)旅游投诉的受理
(四)旅游投诉的处理
第二节 旅游争议的其他处理方式
(一)协商或和解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三、考核知识点
(一)旅游投诉法律规定
(二)旅游争议的其他处理方式
四、考核要求
(一)旅游投诉法律规定
1、 识记:
(1)旅游投诉。
2、 领会:
(1)旅游投诉的管理机关
(二)旅游争议的其他处理方式
1、识记:
(1)协商或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